2016年“清明”假期即将来临,部分区市有燃放爆竹、上坟祭祀等习俗,且进山游客增多。综合气象、林区物候及林火监测情况分析,在未来5天内,气温回升迅速,无有效降水,大风天气增多,局部风力可达7-8级,天气条件将导致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林火极易迅猛蔓延,扑救难度极大,且可能在全市形成森林火灾暴发性发生,大面积蔓延,具有发生森林火灾的极度危险性。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全市森林资源、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市森防指发布了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全面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市森防指要求各级防火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区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按照《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青岛市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红色预警响应措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各级指挥部必须有一名以上副指挥在岗待命,各级森防指办公室全员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每级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二是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增加值班人员数量,各种信息手段保持畅通,及时调度火情。三是各级防火部门要组织有关防火责任单位,深入一线,进村入户,进行野外火源巡查。采取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开展各项防火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四是各级防火部门要选用红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火险等级极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情。

目前,各级森林防火部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视频监控24小时开机,有2人以上共同值班,各瞭望台(哨)进入高度警戒状态,值守人员双岗在位,增加观测密度,实行24小时观测林火。森林消防专业队、预备队和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进入临战状态,全员全天在岗,并切实按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规定,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及时果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的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