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午,6名驴友在王哥庄大标山走野路爬山时,3人发生坠崖意外,其中一名妇女腰椎断裂,为了营救被困驴友,崂山警方和蓝天救援队组成近60人的救援小分队紧急出动,经历了11小时搜救,最终将他们救出。然而,事后警方上门登记调查,却遭到了驴友的抵制,甚至投诉民警“干扰生活”。

据崂山民警介绍,被困6名驴友均是青岛人,年龄都在50岁以上。当天中午,在一名领队的带领下,6人来到大标山爬山,女驴友受伤被困后,领队独自离去。搜救人员抵达后,将女驴友送往401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好好的路不走,为什么一定要走野路?据崂山警方公布的数据,今年崂山登山遇险事故同比增加四成,登山爱好者和大学生已经成为被救援的重点对象。因救援成本较高,救援“走野路”被困驴友该谁承担责任,引发了网友们的讨论。#p#副标题#e#
据青岛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李延照介绍,参与救援的人员包括4名民警、53名救援队员、1名当地居民,救援时间从下午1时,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1时,除了时间和人力等成本,还有包括晚餐在内的补充能量的物资,“在救援过程中,我们的一个队员伤到了腰,现在还在医院治疗。”李延照说。

而让民警和救援人员心寒的是,大家兴师动众的救援,在救援成功之后,进行事故调查时,却遭到了对方的百般阻挠。走野路遇险的驴友们既不愿意出示相关证件,也不配合警方调查。

考虑到伤者的情况,崂山民警优先送受伤驴友去医院救治,事后在登门调查时,没想到对方依然不配合,还要投诉民警打扰了她休息。

据蓝天救援队透露,从去年以来,他们参与的崂山登山救援行动共有70起,其中去年45起,今年25起。粗略估算,每次救援耗费的过桥费、车辆燃油、装备损耗等,两年来已经耗费14万多元。

2010年以来,崂山的登山救援行动已经有210多起,其中最多的是2014年,共有67起,此前的登山救援主要发生在每年的8至11月份,今年上半年救援次数就很多,按照目前趋势,极有可能达到2014年的次数。 #p#副标题#e#

驴友走野路出了危险究竟该谁负责?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曾对媒体谈到,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首次明确规定,自发游等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其他参加活动者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组织者或发起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其他参加者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第三人侵权情形下,游客可将第三人与发起人、组织者列为共同被告”。